2015安徽叶集试验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2026-02-07
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2号)和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14〕5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教育厅、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六、考试报名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15年1月6日至2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必须同时上传照片),并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证明材料原件。

七、收费标准。2015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皖价费函〔2014〕193号文件执行(纸笔考试55元/科,人机对话考试60元/科)。考生缴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界面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八、叶集试验区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24日,审核地点在叶集试验区卫生局,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的考试不予办理。

九、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申报368至37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有相应注册记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①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②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 kb之间;③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④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原标题:关于叶集试验区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