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调查事务所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2026-02-10

黑龙江省社会调查事务所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黑龙江省社会调查事务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隶属于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具体用人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调查事务所是黑龙江省内一家具有涉外调查甲类资质的专业化调查机构。建所十几年来,运用现代科学的调查技术,组织多方面的专家和学者独立自主地开展经济社会多方面的专题调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保存了大量的调查数据,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
黑龙江省社会调查事务所拥有一批专兼职高层顾问、博士与硕士专家团和一支训练有素的调查员队伍。调查所积极奉行“服务社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宗旨,着眼于长效发展、以社会效益为中心,与政府、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新闻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调查网络遍布省内外各地。调查所结合国情、省情,创造性的开展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内容涵盖民意测验、舆论研究、市场预测、消费意向以及跟踪调查、营销策划、品牌信誉及行业信誉等多项调研业务。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对中介组织调查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所承接各类组织委托的调查课题应接不暇,社会影响日益扩大。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场营销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65米以上,一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全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招聘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热爱社会调查研究工作,有志于投身黑龙江省调查事业的发展,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联发街64号
联系人:赵天彪
联系电话:0451-82643704
2、审核
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确定符合条件人选通知考试。考试时须带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学历证。
3、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面试的重点内容是:仪表、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工作需要专业知识为主,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求聘请有关专家及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拟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通过面试、笔试者进行体检。
5、考核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以及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复查,确定拟聘人选,并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或落编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后与黑龙江省社会调查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特殊情况的,试用期延长到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
7、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七、招聘工作小组成员
招聘工作小组由所长及有关专家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社会调查事务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