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资格考试综合辅导:入境废物原料报检指南

2026-03-23
一、申请入境废物必须符合的条件
  1、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大陆地区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废船舶除外)的境外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国外供货商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之前,应申请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外供货商注册;
  2、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之前,应申请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内收货人登记;
  3、国家对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进口的废物原料必须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口废物原料前,进口单位必须申请并获得国家环保部签发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4、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废物原料实施装运前检验管理,进口废物原料应当由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检验机构依据区域管理规则实施装运前检验并签发《运往中国的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
  二、报检要求及随附单证
  (一)报检分类:
  1、入境一般报检:
  地与目的地属于同一检验检疫辖区(即均在萧山),对货物的检验检疫和出具《入境货物单》都由萧山检验检疫局完成的报检;
  2、入境流向报检:
  地与目的地不属于同一检验检疫辖区(如萧山清关,货物到其他地方检验的情况,但检疫必须在萧山完成),萧山检验检疫局开具《入境货物单》后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3、异地施检报检:
  从其他口岸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外包装、运输工具及货物的检疫已完成,并已在口岸开具《入境货物单》,货物到达目的地萧山后,货主向萧山检验检疫局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二)报检单证
  1、入境货物报检单(原件),入境一般报检、入境流向报检需按照《电子报检录入规范》录入(相关要求见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报检与-报检指南-电子报检录入规范<入境>), “许可证/审批号”栏选择相应的证书,并填写许可证号码;“集装箱规格、数量”栏注明每个集装箱箱号(对照装船前检验证书所列),间隔用英文逗号;
  异地施检报检需填上转单号并附上《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复印件);
  2、外贸合同(确认书或函电)或信用证(复印件);
  3、进口发票和装箱单(复印件);
  4、提运单;
  5、报检单位为非收货人的应提供由收货人出具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
  (三)特殊要求及单证:
  1、提供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与贸易合同收货人相一致的《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由国家环保部签发的与所进口废物原料相一致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检验检疫联);
  3、提供由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检验机构所签发的《运往中国的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正本);
  4、最终用户备案证书(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5、陆运口岸进口的,报检时还须提供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三、施检部门
  检验检疫局鉴定化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