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培养方式和招录培养计划

2026-02-07
培养方式和招录培养计划

(一)培养方式

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试点班设专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四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2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417人。其中法院系统10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5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5人),检察院系统14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4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389人(专科教育24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203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2人),司法系统4人(专科教育)。

具体的职位及计划、培养院校及专业设置、培养模式、报考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考(招生)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