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基础辅导辅导:机动车辆保险(二)

2026-05-08
3.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

  (1)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分为碰撞事故和非碰撞事故。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是指保险车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了减少车辆损失,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处理。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成立的要件包括:被保险人、机动车辆、第三者(他人)、使用过程、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意外事故等。

  事故损害赔偿可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坏赔偿两部分。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存在着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两种。由于事故的发生而产生的必要合理的支出和由于事故发生而不能得到的收入,属于经济损失。因事故发生所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属于精神损害。财产损坏包括财产直接损毁和间接损失两部分。财产直接损毁是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间接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营业停止、车辆停驶、生产或通讯中断和不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气造成的损失以及由这些原因引起的其他人员、财产或利益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责任。

  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