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语关于选派人员赴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担任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2026-03-27
应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教育部及有关机构要求,2008年国家汉办将向上述三国派遣1000名汉语教师志愿者赴相关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任教。

一、选拔条件:
1.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优秀党团干部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奖项获得者优先;
2.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年龄在22—45岁之间。学习成绩有优良的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教师;
4.具有对外汉语、中文、教育学、外语、历史、哲学、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幼教大专以上),汉语普通话为二期甲等以上;
5.有教学经验或舞蹈、音乐、绘画、武术、手工制作、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
6.具有大学英语4级以上水平或相关国家语言沟通交流能力。

二、赴任时间:
赴泰国、菲律宾志愿者派出时间为2008年5月中旬,赴印度尼西亚志愿者派出时间为2008年7月。赴以上三国志愿者任期为一学年。

三、相关待遇:
派往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志愿者的生活津贴标准为800美元/月,另提供住宿、往返国际机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申请程序:
1.在职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后报人事处师资科;
2.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审核后上报学生处或研究生部。

五、申请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3月2日。

人事处 学生处 研究生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