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03-28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考研招生人数、报考条件等内容如下:点击进入>>研招院校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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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多学科相互渗透,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校46年以来,秉承“宁静致远,务本维新”的校训,坚持“崇尚实践、知行并重”的办学理念,坚守“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传承实践育人特色,全力打造新时代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审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教职工806名,其中专任教师536名,包括正高级89人、副高级217人;硕士生导师286人、博士生导师近20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71%、高级职称教师占比57%;现有国家级...人才3人、国家级青年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1人。3名学者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北京市工人先锋号”团队2个。入选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北京市属高校长城学者培养计划、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各类人才项目128人次。

学校对接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发展材料与化工、智能制造、城市安全运行与管理等学科专业领域,积极培育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类学科专业领域,扎实推进“人工智能+”和“+安全应急”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建设医药化工与装备新兴交叉学科平台。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学习年限

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二至五年。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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