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委托书填写规范:运输工具名称

2026-05-08
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1、如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时,此栏填写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名及航次,或载货清单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以及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进出保税区的,填报保税区名称;进出保税仓库的,填报保税仓库名称。
  8)、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