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安装期内的物资损失及第三者责任险
1.保险责任的开始
□保险工程破土动工之日
□保险材料、设备运抵工地
□保险单中规定的生效日期
2.保险责任的终止
□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工程
□保险单规定的终止日期
3.试车期的保险责任经济师培训
□只针对新机器在试车期内因试车引起的损失与费用负责
旧机械设备不保险
4.保险期的扩展
□在规定保险期内不能按期完工,由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并加交保费,保险人可签发批单,延长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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