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无住所且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或183天的: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b.无住所且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183天的但不满一年的: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本文来自 280文秘网(https://www.it280.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非居民个人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公式汇总】相关文章:
2016湖北随州中考政治试题(已公布)02-07
骄傲的小兔子02-07
2012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02-07
2018年江苏省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9人】02-07
山西省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各市)02-07
[333教育硕士]教育学原理考研知识点:课程内容的组织02-07
微笑的作文02-07
2020中国银行浙江宁波分行社会招聘公告【22人】02-07
2012年青海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15日-30日02-07
我心中的中国英语作文02-07
《我的春节》作文02-07
母爱无言的作文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