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公式汇总

2026-02-07
对非居民个人不同纳税义务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公式


a.无住所且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或183天的: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b.无住所且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183天的但不满一年的: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