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11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一)

2026-03-23
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教职工895人、全日制在校生14306名、19个教学系部、43个本科专业(其中特色专业5个)。学院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大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2010年被评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院是国家“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实施高校、中德合作共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高校、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合肥学院发展步伐,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部门 专业方向 学位或职称 岗位 人数 备注
1 建筑工程系 道路、桥梁或结构工程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2 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施工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3 生物与环境工程系 环境工程 博士 教学 2
4 化学与材料工程系 化学工程 博士 教学 1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网络信息安全 教授或博士 教学 1
6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通信与信息系统 教授或博士 教学 1
7 机械工程系 车辆工程 教授等 教学 2 1名作为系主任(详见我院选聘系主任公告)
机械工程
8 材料加工工程 教授 教学 1
9 数学与物理系 应用数学 教授等 教学 1 系主任(详见我院选聘系主任公告)
10 数学 教授或博士 教学 1
11 中国语言文学系 传播学 教授或博士 教学 1
12 经济系 金融工程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2
13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14 管理系 物流管理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同等条件下,留德物流管理方向者优先。
15 管理系 会计或财务管理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16 旅游系 旅游管理 教授或博士 教学 1
17 思政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思想政治理论课) 博士 教学 4
18 外国语言系 英语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2 本硕均为英语专业
19 艺术设计系 动漫 副教授、硕士及以上 教学 2 本硕均为动漫
20 建筑工程系 建筑学或城市规划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21 生物与环境工程系 环境工程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同等条件下,能够用德语或英语交流者优先。
22 化学与材料工程系 化学工程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具备实验室仪器维修技能
23 化学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网络工程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同等条件下,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25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信号检测及处理 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同等条件下,有研发能力及工程背景者优先。
26 机械工程系 机械工程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27 数学与物理系 物理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28 中国语言文学系 新闻传播技术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擅长摄影、非编、计算机
29 管理系 物流、管理工程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30 建筑工程系 理工科类专业 硕士及以上 辅导员 3
31 化学与材料工程系
3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33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人文社科及管理类、艺术类等专业 硕士及以上 辅导员 5
34 艺术设计系
35 中国语言文学系
36 经济系
37 管理系
合计 45

注:德语、韩语专业招聘岗位近期作为公告(二)发布。
二、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教学岗位
热爱教师职业,注重师德修养,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独立讲授本学科专业相关课程,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详见各岗位的学位或职称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
2、实验教学岗位
具有较强的为教学、科研提供服务的意识,有相应的专业学科知识,能够承担实验教学和指导学生完成专业实验能力,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历者,年龄可以放宽)。
3、辅导员岗位
热爱辅导员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博士研究生应聘实验教学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应聘教学岗位和实验教学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
三、相关待遇
(一)博士和高级职称人才
1、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学院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院性给予购房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博士和副教授(有硕士学位)10—20万元。
副教授(有博士学位)15—25万元。
教授等正高职称、长江学者、学术领军人才、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团队、教学等特殊人才面议。
购房补贴具体数额根据本人学术水平和专业紧缺程度在以上标准范围内议定。
2、科研启动经费:
博士和副教授(有硕士学位)理工类4—7万元,文科类3—5万元。
副教授(有博士学位)5-8万元。
教授等正高职称、长江学者、学术领军人才、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团队、教学等特殊人才面议。
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可根据项目申报实际情况确定或面议。
博士应聘从事实验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给予性补贴5万元。
3、对博士和具有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经考核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统一审核后办理引进手续,占编聘用。
(二)硕士研究生人员
按照合肥市规定公开招考,进行合同管理,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在岗期间,与本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四、应聘者提交的材料
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可从合肥学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fuu.edu.cn);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rsc@hfuu.edu.cn。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本人教学成果、科研情况资料等,面试前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验证。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
2、资格审查。
3、应聘人员面试(试讲、面谈、答辩等形式)(应聘辅导员岗位者,还须进行笔试)。经面试考核组评议后,提出拟聘人选报学院研究决定。长江学者、学术领军人才、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团队、教学等特殊人才引进,直接报学院研究决定。
4、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5、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6、呈报上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联系人:缪群道\李毓\詹玉华
联系电话:0551—2158078\0551—2158081
传真:0551—2158081
学院网址:http://www.hfuu.edu.cn
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373号合肥学院人事处
邮编:230022
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doc
合肥学院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