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保险专业知识:保险合同概述

2026-02-10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保险人和投保人;

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二)定额保险合同和损失补偿保险合同

以保险合同的保障性质为标准,人身保险合同就是定额保险合同;各种财产保险合同均属于损失保险合同;

(三)足额、不足额和超额保险合同

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为标准:

超额保险合同超过部分无效;

(四)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船舶运输保险―――定值;

不定值,事故发生时再确定;

(五)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