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抗辩权的概念。
抗辩权,指虽承认他方请求权的存在,但得拒绝履行,亦即对于他方请求权的行使,可以拒绝其请求之权能。
B.抗辩权的特征
a、抗辩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抗辩权必须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如果是约定的抗辩事由,仅产生合同的权利,一方行使基于约定的抗辩事由所产生的权利,仍然是行使合同权利的表现。
b、抗辩权是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行使效果仅在于阻止请求权的效力,并不在于否定相对人的请求权。
c、抗辩权的行使必须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抗辩权的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请求权和抗辩权是矛和盾的关系,只有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后,抗辩权人才可以行使抗辩权。
C.抗辩权的类型
a、一时性的抗辩权,又称为延缓的抗辩权,指仅能使对方的请求权在一定期限内或者一定条件未成就前不能行使抗辩权。主要有四种: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b、永久性的抗辩权,指能够永久性阻止请求权效力发生的抗辩权。最典型的永久性抗辩权就是时效经过的抗辩。
D.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
在民法上,“抗辩”又可称之为“否认权”,其特点在于,请求人并不享有有效的请求权,相对人据此对其主张予以否认。“抗辩”包括:
a、权利障碍的抗辩。例如,债权未发生的抗辩、被请求人的行为具有违法阻却性因而不构成侵权的抗辩等。
b、权利消灭的抗辩。例如,债权已经(因为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等原因)消灭的抗辩。
本文来自 280文秘网(https://www.it280.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精华:抗辩权】相关文章: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古蔺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02-09
初一英语易错知识点归类例析(一)02-09
2023年福建省三明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选聘公告02-09
2014年华中农业大学自主招生考题:如何分配和尚挑水02-09
初三作文:家乡的年味02-09
2016年5月海南企业培训师成绩查询时间:7月6日起02-09
2016浙江杭州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02-09
中央政法委网站(www.chinapeace.org.cn)02-09
2022年山东德州市选调生“一考双录”拟聘用人员公示02-09
三年级上册英语Unit 5 听力资料02-09
安徽马鞍山2023年中考分数分段表公布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