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
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构成避险过当。对于避险过当,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以及犯罪的既遂,是故意犯罪行为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几个不同的形态。故意犯罪过程是行为人的主观到客观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中存在因主客观各种原因停止下来的犯罪形态,包括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
1.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形。
刑法规定:对犯罪预备的罪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刑法规定:对于终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本文来自 280文秘网(https://www.it280.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汇总之刑法常识(一)(5)】相关文章:
2013年小学教学工作计划02-08
2021江苏省考报名人数冲破四万大关!南京、苏州岗位竞争激烈!(截至11月5日21时)02-08
2020医疗招聘考试临床学资料:常用的灭菌消毒考点总结02-08
15年元旦放假时间通知02-08
2022重庆巫山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一批)02-08
2021年威海乳山市引进青年优秀人才考试信息确认和面试通知02-08
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实践能力每日一练9月26日(一)02-08
三年级上册数学寒假作业答案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