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风险管理》考点:违约的定义

2026-02-10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定义,当下列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债务人即被视为违约:
①商业银行认定,除非采取追索措施,如变现抵押品(如果存在的话),借款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商业银行的债务。
②债务人对于商业银行的实质性信贷债务逾期90天以上(含)。若债务人超过了规定的透支限额或新核定的限额小于目前余额,各项透支将被视作逾期。
③以下情况将被视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债务:
银行停止对贷款计息;
在发生信贷关系后,由于信贷质量出现大幅度下降,银行冲销了贷款或计提了专项准备金;
银行将贷款出售并相应承担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银行同意消极债务重组,由此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减免或推迟偿还本金、利息或费用,造成债务规模减少;
就借款人对银行的债务而言,银行将债务人列为破产企业或类似的状况;
债务人申请破产,或已经破产,或处于类似状态,由此将不履行或延期偿还银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