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中小学9月移交地方 教师涨工资

2026-02-10
12日下午,海南农垦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动员大会在海口召开。从3月中旬开始,由海南省农垦总局和各市、县政府全面开展交接工作,8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这意味着,今年秋季开学时,农垦494所中小学的16.4万名学生将享有与当地公办学校学生平等的权利。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享受免学杂费、课本费、信息技术费等优惠政策,农场职工们送孩子读书的经济压力将大大减轻。

  此前,海南屯昌、陵水两地于去年10月份后开展了农垦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单位移交工作进展顺利,为农垦中小学全面移交市县管理积累了经验。

  关键词属地移交

  “属地移交”是海南农垦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理的基本原则。海南农垦现有的中小学全部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其中,各农场管理的中小学均移交给学校所在的市、县政府管理;海南农垦总局教育局直属的海南农垦中学、海南农垦实验中学、海南农垦加来高级中学3所学校暂由省教育厅管理,3年后移交属地市、县政府管理;其它直属中小学移交属地市、县政府管理。

  农垦中小学移交地方后,这些学校属于地方政府管理的公办学校,学校性质为事业单位。学生享有与当地公办学校学生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各项经费的核拨与地方学校相同。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

  关键词人员移交

  农垦中小学教职工移交人员的范围、移交人员提前离岗和提前退休政策、移交人员的编制管理、移交人员的经费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垦中小学校教职工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在册的离退休教师移交属地政府管理。移交人员原按国家规定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保留。

  2008年6月30日前在编在岗的农垦中小学校工作人员纳入移交范围。有四类人员不纳入移交范围,由省农垦总局妥善安置。这四类人员是:未取得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的教师;2003年省农垦总局核编后列入分流对象的人员;2003年省农垦总局核编后各学校超编进来的人员(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农垦系统骨干教师和2003年以后因新设学科需要增加的教师除外);2008年6月30日以后进入的人员。

  关键词资产移交

  截至移交之日止,学校的全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实行成建制无偿划转产权,性整体移交给接收学校的地方政府管理。农垦中小学在移交前发生的债务由省农垦总局承担,并由省农垦总局安排中央财政用以解决海南农垦中小学办学债务的补助款偿还。农垦中小学的在建工程及配套设施,由省农垦总局按计划继续投资,建设完成。农垦中小学按计划已立项但尚未开建的项目,项目及资金一并移交给学校所在的市、县政府处理。

  移交后教师工资将增加

  在当天召开的海南农垦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动员大会上,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指出,农垦中小学移交市县管理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农垦自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教职工工资明显低于地方水平。农垦中小学教职工人均月工资1200多元,比海南省公办中小学同类人员低近400元;离退休教师工资只有800多元,比地方少了900多元,整整低了1倍多。这种同工不同酬的不和谐现象,严重影响了农垦学校教职工积极性的提高。

  根据《海南省农垦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实施方案》,移交地方管理的学校在职教职工人员经费开支标准(含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政策性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奖金等),就高不就低,按属地标准原则核定。这意味着,农垦中小学校的教职工们的收入很快就会增加了。

  教职工可提前退休离岗

  经省政府同意,农垦中小学校教职工移交地方管理时,可享受提前离岗和提前退休的政策。

  移交对象中,2009年6月30日前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职工,由省农垦总局办理提前离岗手续后,移交给所在市县管理。移交后,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职工由市县办理提前离岗手续。此政策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农垦系统骨干教师可以不办理提前离岗。

  移交对象中,截至2009年6月30日工作年限满30年(不受年龄限制),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教职工,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提前离岗、提前退休教职工的工资,包含政策性津贴、补贴、单位交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和政策性增加支出等所需资金,按属地标准核定,列入经费移交补助基数,由省财政从中央下划的海南农垦体制改革基数补助及性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