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何时发布?

2026-02-10

参考历年省考公告发布时间来看,2022河北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可能在2022年3月份左右发布,具体时间请大家以官方公布的时间为准,接下来河北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2河北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何时发布?”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参考历年河北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以便心中有数:

2017年-202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信息:(以下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年份 发布时间 报名时间 笔试时间 招录人数 查看公告
2021 2021年3月1日 2021年3月3日-3月7日 2021年3月27日、28日 8343人 查看公告
2020 2020年7月18日 2020年7月22日-7月29日 2020年8月22日、23日 9366人 查看公告
2019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4月27-5月3日 2019年5月19日 9171人 查看公告
2018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4月1-5日 2018年4月21日 1804人 查看公告
2017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3月23-30日 2017年4月22日 5143人 查看公告

无论公告什么时间发布,备考却是不能停下的。

2021河北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各阶段 时间安排 点击查看
公告发布时间 3月1日 公告 | 职位表 | 教你选岗
报名时间 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报名入口 | 报名人数
缴费时间 3月8日17:00前 缴费入口 | 考试费用
准考证打印时间 3月22日9:00至3月28日9:00 准考证打印入口
笔试时间 3月27日、28日 考试大纲 | 考试时间
体能测评安排 4月20日 查看体能测评安排和证件审核地点
成绩查询时间 4月22日前 成绩查询入口
体能测评时间 4月23日 体能测评安排
证件审核时间 4月24日至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证件审核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 5月6日 打印时间
面试时间

第一批:5月8、9、10日,省直部门、省司法厅系统考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考生。

第二批:5月15、16、17日,各设区市剩余考生。

第三批:5月22、23、24日,唐山、保定、邯郸市剩余考生。

202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

招录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录: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1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3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日至2003年3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3月3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3月3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其中,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以上内容节选自2021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83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