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律师对微软反垄断申请

2026-02-06
《反垄断法》实施已过半月,微软,曾经的“第一被告”候选人,目前尚未被诉上法庭,但已有个人向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建议对其开展反垄断调查。

  建议:罚款10亿美元

  据《新闻晨报》报道,《反垄断法》实施前一天,律师董正伟已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出《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罚款10亿美元等。

  8月15日下午,董正伟律师收到了商务部的挂号信函。信函告知:其“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并罚款10亿美元”的建议商务部已收到,并已经转由外资司处理。18日,商务部再次给董正伟去函,告知已经由外资司移交到条法司处理。

  在申请书中,董正伟表示,微软借助70%的市场份额实施价格垄断,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并处以罚款10亿美元,责令其公开程序源代码,并建立微软产品的价格听证制度。他还提到,微软拥有庞大的软件体系,实行捆绑销售,受害的不只是消费者,国产软件和操作系统也难以在市场中立足。

  《新闻晨报》报道称,商务部条法司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由反垄断局负责。

  微软:早有准备

  业内人士称,在一片喊打声中,微软公司已为应对《反垄断法》准备了大量公关活动。

  7月18日,微软公布了最近上一财年(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财报,财报显示,微软全财年收入为604.2亿美元,营业利润224.9亿美元。同时,微软也调低了下一财年的增长预期,称原因之一是盗版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微软正在通过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来避免成为《反垄断法》的被告。

  玄鸟传媒CEO郭开森向《财经时报》分析称:“在背后拿盗版问题施压,这可能是微软应对中国《反垄断法》的一种策略。”

  对手:反对微软垄断是必须

  永中科技董事长曹参认为,微软在中国一直滥用垄断地位,利用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双重手段打压国内企业。《财经时报》引用曹参的话说,“从国家角度看,反对微软垄断也是必须”。曹参举例称,中国目前有一亿台电脑,如果微软坚持不降价,按照正版比例70%来算,未来30年我国交给微软的财富将是几万亿美元。

  永中科技是国产office软件的代表企业,是微软在国内的竞争对手之一。

  曹参表示,如果政府不出面,永中科技也准备跟微软打官司,“我们不怕它,正在搜集各方面的相关证据”。

  尚没有证据表明董正伟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与国内相关企业有关。

  历史:屡屡被告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微软在其本土美国、欧盟、韩国等地区不断遭到反垄断判罚。

  199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微软与IBM在个人电脑软件市场可能产生的冲突进行调查,后由美国司法部接管。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法捆绑销售。美国地方法院曾因此判决微软拆分,虽被微软躲过,但微软违反反垄断法罪名仍然成立。

  2002年,微软、美国司法部和17个州达成了反垄断调解协议。协议规定,微软需接受美国联邦法院的监管,并定期汇报其协议履行情况。

  按原协议,监管活动于2007年11月12日期满,但是由于几个州提出把对微软的反垄断监管期限再延长,监管期延长至2009年11月12日。

  1998年12月,欧盟对微软公司反垄断调查开始。2008年2月27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由于微软未能执行欧盟2004年3月的反垄断裁决,再对其处以创纪录的8.99亿欧元(约合13.5亿美元)罚款。

  这是欧盟历对单个企业开出的单笔罚单。

  公开资料表明,此前,微软因在软件市场滥用它的垄断地位和未能遵守反垄断决定,已经被欧盟处以7.77亿欧元。直到目前为止,欧盟对微软的反垄断罚款累计已经达到16.76亿欧元(合25亿美元)。

  2001年4月,韩国Daum通信公司控告微软及其韩国子公司涉嫌在即时通信软件业务上有不公平的商业行为。2007年10月,微软接受3543万美元的巨额罚款,并在视窗系列操作系统中解除对MSN即时通信软件的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