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主要责任和代理人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 当存在第三方参与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时,企业向客户转让特定商品之前能够控制该商品,从而应当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形包括: | |
| (1) | 企业自该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
| (2) | 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
| (3) | 企业自该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
提示:企业判断其在向客户转让特定商品之前是否已经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1)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是企业还是第三方。(2)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在商品转让前后由企业还是第三方承担。(3)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由企业还是第三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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