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级建造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搜索结果
津人专〔2005〕23号各区县人事局、建委,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现将《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九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