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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冀财会[2006]59号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直驻冀各单位: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省财政厅冀财会[2005]20号文件对会计从业资格取得
02-07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8月1日施行。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行为,《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会计从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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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会[2002]28号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
02-07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直驻冀各单位:财政部第26号令公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结合我省情况作出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02-07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近日财政部颁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05年26号令),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适用范围、从业资格的取得、从业资格的后续管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
02-0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2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楼继伟
02-0758作文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供广大考生参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从业
02-07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新变化我国从B0年代初、90年代末开始,一直进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探索,先后在1991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稿)、1997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会
02-07陕财办会[2005]77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部长令(26)号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就有关问题的授权,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02-07湘财会[2005]16号各市州财政局:为顺利贯彻实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现将《办法》中有关事项的办理解答如下: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会计从业
02-07赣财会[2005]18号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各单位: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财政部公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
02-07「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财政部令第26号「发布日期」2005-01-22「生效日期」2005-03-0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金人庆
02-071.行政授权改为行政委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原行政授权改为依法进行行政委托。2.凡进必考新《办法》取消了直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条款,实行单一的考试制度,即“凡进必考”。3.考试科目减少了
02-07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的衔接(一)加快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系统建设。73号令第十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
02-07财政部将对2005年1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中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目前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修订说明予以发布并征求意见,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在
02-071.行政授权改为行政委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原行政授权改为依法进行行政委托。2.凡进必考新《办法》取消了直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条款,实行单一的考试制度,即“凡进必考”。3.考试科目减少
02-07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8月1日施行。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行为,《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会计从
02-07深财会〔2005〕54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和财政部《会计从业
02-0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金人庆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
02-07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财政部公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依法管
02-07《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会字[2000]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如何界定?会计工作应
02-07近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2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是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的修改,为帮助会计从业考
02-07关于贯彻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冀财会[2006]59号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直驻冀各单位: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省财政厅冀财会[2005]20号文件对会计从业资格取得
02-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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